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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首席记者吕丽报道:明天,大连市的中小学生将结束“减负”后的第一个寒假,新学期就要开始啦。 昨天,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教委纷纷出台或再一次强调了若干规定,这些规定是各区教委新学期给中小 学生“减负”的重要“工作指南”。 规定中,各区教委围绕学生用书、在校时间的控制、家庭作业布置、考试办法、向课堂要效益等等方面的具体做法及 惩罚措施一目了然。 围绕在校时间,中山区教委规定,“不经教委同意,违反学生在校时间规定,或在校内组织补课,给班主任及校领导 警告处分,补课达一个年级的,校长撤职;在职教师不得开办或参与任何名目的有偿补课班,不得向社会补课班推荐学苗,否 则予以警告。”西岗区教委则要求“学生早到校时间不早于7:30,放学不晚于16:30,中学毕业班第二学期在学生自 愿前提下,不晚于18:00,中午保证学生一个半小时的自由支配时间;值日生晚放学之前完成清扫任务,早晨不再提前到 校清扫;把节假日还给学生。”沙区教委要求“学生早7:30到校不算迟到,来早的自由活动,教师不得统一组织活动;学 校音、体、美、劳技课要100%开齐开足。” 围绕学生用书,各区教委都规定,“严格按照要求统一定书,学校、老师不得推销学习资料,鼓励教师针对学生实际 ,自编习题。” 作业布置上 ,中山区教委认为,“除小学语、数,初中语、数、外、物、化,其余各科一律不得留书面家庭作业。 且小学五六年级和初中学生书面作业每科每周六天累计不超过3个小时。”西岗区教委责令“小学一二年级不留家庭作业,其 它年级控制在一小时内,初中一二年级作业量在一个半小时内,初三、高中不超过两个小时。”沙区教委提出“向课堂要效益 ,推广新教学法。” 另外,各区教委都明文规定考试不排榜,不公布名次。教师无权将学生撵出课堂,或以写作业惩罚学生。 (本文由《半岛晨报》独家提供,其他网站如需转载、改编,需与新浪网直接联系) 相关报道: 学生减负:有人高兴有人没底 相关报道: 天津市教育局长:不让过重负担压垮孩子 相关报道: 调查显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多”中见“少” 相关报道: 浏阳一校长乱收费丢了“乌纱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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