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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明代四合院 教授上庭打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2月26日 16:26 北京晚报

  本报讯(本报记者张鹏通讯员曹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的退休副教授赵景心老先生认定自家的一套私产四合院是 明代文物。当他接到一纸拆迁通知后,便把东城区文化文物局和东城区房地局一并告上了法庭,要求对自己的房产进行文物鉴 定。进行登记和保护,同时撤销拆迁的裁定。昨天,记者从东城区人民法院获悉,这桩少见的行政诉讼案已被法院受理,不久 即将开庭。

  82岁的赵先生是美术馆后街22号院的产权人。据他介绍,这栋建筑是明代建成的四合院,整栋建筑和室内精 美的落地隔扇至今保存完好,特别是墙上的“象眼”砖雕,在本市极为罕见。赵先生还说我国著名的基督教领袖、燕京大学神 学院院长赵紫震先生和著名翻译家赵萝蕤教授都曾在此居住,这里是当年众多学者开展学术交流的场所,极具文化文物价值。

  赵老先生谈及当代诸多学者名流都曾呼吁对此院加以保护,他还指出我国《文物保护法》规定:“一切机关、组 织和个人都有保护国家文物的义务”,“公民可要求文物管理部门对私人收藏的文物提供鉴定、保管、修复等技术方面的帮助 。”然而去年11月,王府井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为建商业综合楼要对这个院进行拆迁,赵先生非常焦急。他多方呼吁,要求 文物部门进行鉴定,但始终没有得到答复。12月30日,东城区房屋土地管理局的一纸裁决限定赵家5日内搬家,房地产公 司要拆除此房并动工。赵先生认为文化文物局没有履行法定职责,未对22号院进行文物鉴定,东城区房地局在事实不清、拆 迁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发出了拆迁裁定书。于是赵先生以行政诉讼将这两家行政机关分别起诉至法院,要求前者履行法定责任, 后者撤销拆迁裁定并承担诉讼费用。

  法官认为赵先生的这桩诉讼表现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文化意识都在不断增强,至于这座四合院到底会有什么样的 命运,还要等待法院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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