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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出台十条规定 为中小学生“减负”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1月26日 14:30 扬子晚报

  本报讯:昨天,南京市教委、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出版局、团市委联合制定出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负担的十条规定 。

  规定要求小学下午以活动和作业为主,课表内安排的自习由学生自己支配,不得用于授课或集体补课。中学生在校时 间不超过8小时,小学生不超过6小时。

  取消小学生集体性早读,小学生早晨7:50到校,中午放学和下午5:00以后不得留学生补课,保证学生每天有 1小时的体育活动。

  小学开设的课程每门只准使用一本经审查的教材,其他专题教育活动,不得组织统一购买读本,不得要求幼儿园、学 前班学生购买任何教材和读物。中学一门学科只准选用一种教材辅用书。

  关于小升初免试就近入学问题,虽然目前只有鼓楼区真正全面实行这一政策,但市教委表示,今年将结合“减负”继 续推进小升初改革,把小学毕业考试权下放给学校,任何初中入学、招生不得进行或变相进行选拔性的书面考试。(施姣)又 讯在今天上午召开的南京市教育系统负责人会议上,南京市教委主任徐传德明确表示,今年南京外国语学校初中招生办将进行 重大改革,语文、数学不再举行书面考试。具体招生办法正在研究之中。

  (王佳何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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