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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宣言》作者称上诉不是为了吵架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1月18日 13:09 上海青年报

  日前,作家陈丹燕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她上诉不是为了吵架,而是希望法律保护新闻记者的著作权利。她强调说 ,由她所著的《独生子女宣言》封面及第134页插图上使用的4名大学生的照片,是一位记者在一次成人仪式上拍摄的新闻 照片,其著作权应该属于摄影者。

  近日,陈丹燕不服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独生子女宣言》侵犯肖像权的判决,已向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陈丹燕的代理律师曾琪认为,陈丹燕只是《独生子女宣言》一书文字部分的作者,该书文字部分并无侵害原告肖像权 、名誉权的内容;对于出版社如何编辑、使用图片、装帧,文字作者既不能干预也没有审查的义务。他说,根据我国目前有关 法律,摄影记者对其拍摄的作品享有著作权,即作者可以发表其作品;而当新闻照片中的著作权和肖像权竞合时,应该是新闻 照片中的著作权优先。所以,他认为,在此案中,陈丹燕既无侵犯原告肖像权的故意和过失,亦无侵权之行为。

  此案发生后,陈丹燕的生活和工作受到较大的影响。她说,找律师、出庭等事占去了她一定的精力,本来计划于去年 完成的书稿没有按时向出版社交稿,几个采访的计划也由此被担搁了。为此,她的心境一度受到影响,好在周围的许多朋友向 她伸出同情之手,给了她不少鼓励。特别是她八十岁的老父,再一次教会了她如何去面对困难,把这些经历当作是人生的一种 财富。

  陈丹燕说,她从没有想到会有学生告她。事情发生后,她想其中可能会有些误会,就去本市某高校找那张照片中的几 位大学生,遗憾的是,那几位大学生却拒而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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