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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侵吞10万赞助费 犯下贪污罪被判刑7年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1月18日 04:19 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廖厚才)56岁的某实验学校校长杨某表现一直不错,本可以再工作几年后顺利退休。然而最近被查出 侵吞了学生交来的近10万元赞助费,未来7年只能在高墙铁窗中度过。法院一审查明,杨某在担任某实验学校校长兼少年宫 主任期间,利用其经手、管理学校择校费的工作之便,采取收款隐匿不入帐和欺骗等方法,将1995年学校收取的小学生择 校费67500元及1996年收取的初中生择校费23000元占为已有。1998年3月份,学校清理择校费时,杨某采 取隐瞒不交或找人作假证明等手段,企图掩盖其侵吞择校费的罪行。在学校其他领导的一再追问下,杨某才被迫交出署名“刘 广”的55000元、16000元两张存单及以本人名字存在银行的24000元款项,存入日期为1998年3月23日 、25日,在学校清理择校费之后。据查,1996年2月,杨某以支付节目制作费为名,还在本校财务人员处骗取现金50 00元据为己有。法院认为,学校收取的择校费没有帐目记录,都是由杨某本人经手,并已实际据为己有,杨某辩称“不交出 此款是为了留在学校备用”,并无证据证实。杨某为隐瞒该款在手中的事实,让他人作伪证,这充分证实杨某既有将择校费据 为己有的主观意图,又有贪污行为。据此,法院认定杨某犯贪污罪,判有期徒刑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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