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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 (记者 孙红) 如果说被王朔“酷评”还只是打打嘴上官司,那么被人告上法庭该让金庸“金大侠”真的 惹上麻烦了。不过“金大侠”毕竟棋高一招,在被文化艺术出版社告上法庭之前,“金大侠”已在上海把该社告上了法庭。 11月8日,文化艺术出版社以“侵害名誉权”为由将金庸告到了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金庸多次对媒体说 该社出版的《评点本金庸武侠全集》“是盗印版本”,以致给其“出版、发行工作带来了严重影响,造成了不可弥补的重大损 失”,要求金庸“停止侵害、消除影响,以书面形式在国家级出版物上向原告赔礼道歉”;并要求赔偿人民币200万元。二 中院已经于11月15日正式受理此案。 而有意思的是,在自己被人告上法庭之前,“金大侠”也毫不示弱地在上海告了文化艺术出版社,案由也与《评点本 》的授权有关。 此前,金庸先生与自己的版权代理公司---明河版权代理(香港)有限公司联名,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 法院状告文化艺术出版社、云南人民出版社和上海的中国科技图书公司,认为第一、第二被告联合出版的《新派武侠精品评点 丛书-天龙八部》侵权(中国科技图书公司系发行商)。谁是谁非?看来都在于认定《评点本》的合法性上面了。 其实,这 次诉讼的发生有着复杂的过程,文化艺术出版社与“金大侠”的“过节”已颇有时日了。本报将对这一事件进行追踪报道。 相关报道: 夸成龙贬琼瑶 王朔乱弹流行文化 相关报道: 借成龙损金庸 黄沾痛快淋漓过嘴瘾 相关报道: 金庸谈“风流” 相关报道: 浙大人文学院副院长:昔日顽主不再好玩 相关专题:争鸣:金庸与他的小说 相关讨论,请进欢迎来金庸客栈参加讨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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