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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严惩贪官彰显法治权威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3月9日 09:40 检察日报

  本报北京3月8日讯:记者王松苗刘洪林报道昨晚,当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播放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被执行死刑的 新闻时,我们来到了湖南省代表团驻地,采访了正在收看新闻的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检察院检察长李志辉、湖南省高级法院 院长吴振汉,两位代表指出,依法执行胡长清死刑大快人心。江西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胡长清因经济犯罪于今天被执行死刑的 消息播出后,在代表中引起强烈反响。湖南省检察院检察长李志辉、湖南省高级法院院长吴振汉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一致表 示,该案的执行不仅为依法治国进程中严格执法树立了典范,而且对于司法机关公正执法、依法办案是一个巨大的鼓舞。

  在谈到胡长清案件的查处对于从严治党的重要意义时,长期从事执法工作的两位代表结合实践深有感触地说,对犯罪 的省部级干部依法判处并执行死刑,胡长清是建国以来的第一个,老百姓非常关注。这充分昭示了我们党依法惩治腐败的坚强 决心,在代表中的反应非常好。江泽民总书记最近强调,从严治党,越是高级干部违法犯罪越要依法从严处理,朱基总理在 《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出了从严治政,从严管理队伍的要求,这对于我们从严管理党员干部、严格管理公务员队伍,开展反 腐败斗争,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作为法律专家,两位代表同时指出,这个案件从立案侦查到提起公诉,从质证认证到公开审理,办案人员都表现出严 格按照法定程序办案的高素质,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谈到该案对于厉行法治的意义时,李志辉说,这个案件的查处是 充分贯彻刑法三项基本原则的生动体现--不仅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罪刑法定原则,而且充分体现了罪责刑相适应的原 则,任何人不论他的地位有多高,权力有多大,犯了罪都要无一例外地受到法律的应有惩处,不能打任何折扣。吴振汉认为, 跳出案件本身看,它不仅是依法果断处理了一个腐败的副省长,更重要的是为严格执法树立了一个典范,标志着我们在法治的 大道上又朝前迈进了一大步。

  “这个案件的坚决查处,对于我们执法机关公正执法,严肃开展反腐败斗争是一个巨大的鼓舞,它不仅增强了我们依 法办案敢打硬仗的信心,而且坚定了我们排除阻力、依法严肃查处国家工作人员一切职务犯罪的决心。”李志辉说,在依法治 国的进程中,检察机关要责无旁贷地发挥职能作用,把查处职务犯罪摆在突出位置,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应有的贡献 。

  吴振汉表示,“刑不上大夫”的封建残余思想和现代的任何侥幸心理都注定要在法治的今天遭到彻底的否定,公正执 法、公正审判是人民群众的要求,也是我们的责任。今后我们审判机关要克服困难,秉公办案,为人民掌好权、执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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