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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罪”在何处?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3月5日 13:19 南方日报

  春节过后,全国媒体讨论得最热闹的话题是城市该不该禁放烟花爆竹。虽然是讨论,但都明显倾向于“禁放”的一方 。几乎所有的报纸都刊登了大量有关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火灾致人死伤的报道,有的还配发了照片,着实触目惊心。

  笔者不想介入这场传统与文明发生冲突而一时难下断语的争论,只想提醒主张禁放的一方注意,他们在这场争论中没 有抓住事物的主要矛盾,有避重就轻、丢本论末之嫌。

  主张禁放的理由是,燃放烟花爆竹经常伤人并造成火灾。这当然不错。问题是,伤人致灾仅仅是因为“燃放”吗?不 是的。各地的报道都认为,燃放不当或燃放者不慎确实存在,主要原因还有烟花爆竹的严重质量问题。

  几家报纸在展开禁放讨论的同时,都有这样的“新闻背景”作为佐证:近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生产厂家的抽查 发现,目前烟花爆竹的安全指标合格率为63.1%,而在各地日杂公司、商店的抽查结果,其合格率仅为43.2%。如此 之多的不合格烟花爆竹到了燃放者手中,焉能不出事故?!

  一定有人要说:既如此,禁放不就一了百了了吗?这正是我要提醒主张禁放者的第二个也是更重要的问题。

  我们知道,实行禁放的地方,全国只有几十个大中城市。现在讨论的也都是“城市”里禁不禁的问题,参与讨论的显 然也都是城里人。人们似乎忘了,中国还有十亿农民,这些三倍于城里人的乡下人还在以那种千年一贯的传统方式庆祝节日, 而且不少地方还会长期延续下去。他们也正遭受着劣质烟花爆竹的威胁,他们当中肯定也有人因此而伤亡,只不过城里人很少 去关注就是了。因此,如果要讲禁放的话,似乎不能只局限在城市。

  其实,要解决烟花爆竹致伤成灾问题,既要抓“放”,更要抓“质”。质量是源,燃放是流。城市实行禁放,只能使 城里人避开劣质烟花爆竹之害,而如果烟花爆竹的质量有保证,由燃放而引起的灾祸就可大大降低,否则,包括农民在内的国 人还将大受其害。盛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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