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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惠同志的《一组数字后面》引用一个统计数字:全国检察机关在立案侦查的案件中,来自群众举报的约占80%左 右,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违纪案件中,90%以上的线索来自群众的举报。他表示不同意那样一种评论: 群众的高举报率,证明人民是推动历史前进的真正动力。我同意他的看法,同时也想就此说点别的意见。 “群众举报”这个概念里的“群众”二字,究何所在?统计者在使用这个概念时是如何界定的,不得而知,想来当是 指老百姓和不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吧!如果是这样,那也就等于说,根据上述统计,那些违法违纪案件,由领导干部举报的,是 微乎其微了。恐怕事实也确实如此,在我印象里,似乎还没有见到过领导干部(特别是比较高级的领导干部)举报腐败分子和 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报道。我国迄今为止官阶最高的陈希同罪案,就不是由他主持工作多年的北京市的任何一个领导干部举报 (至少我没有见到这方面的材料)! 群众举报率高,而领导干部举报率微乎其微,这种现象说明了什么?很值得深思。 按理说,对官员中的腐败分子和他们的违法违纪行为最了解的,除其妻子儿女以及所谓身边工作人员外,该是日夕共 事的亲密同事及其直属下级和直属上级了。谁个腐败,谁个清廉,谁个腐得厉害近于腐烂,谁个开始发霉变质,除特殊情况外 应该是相互大致有数的。因此谈举报,他们是最有条件、最有资格的。再说,这些领导干部恐怕百分之九十是共产党员,这个 光荣称号赋予了他们不可推卸的责任。然而,最知情者不报,最有举报责任者不报,以致举报的重任就只好落到芸芸众生的头 上。这种现象,只能说是很不正常,很可忧虑的了。 为什么许多知情、最有举报责任者却不去举报呢?原因多多,大致不外两种情况。一类是已成同伙,举报别人无异于 举报自己。或者彼此屁股上都有屎,举报了别人免不了别人也会咬自己。另一类是本人尚属清白,良心未泯,党性尚存,对腐 败未尝不切齿,对举报未尝不动心,但生活教育了他们,知道弄不好会招来打击报复。于是,只求独善其身,不想“没事找事 ”。总之,不是沆瀣一气,就是明哲保身。群众举报比例之大与领导干部举报量之小,恰好从一个侧面说明了党的各级领导组 织战斗力的实际状况。所以对于那个统计材料,我是宁愿把它看成是一个坏消息和警告,而不敢对之唱颂歌的。 人们经常议论为了打击腐败,需要监督:人大监督,领导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这些都很必要,而且有待加 强。但似乎很少听到有关领导特别是同级之间相互监督的议论,而实际上这种监督,却十分重要十分有效,它不但有助于揭露 腐败分子,而且有助于防止走到悬崖边缘的人掉下深渊。 同级领导干部中出了腐败分子,与其亲密共事的人,不能见微知著,防患于未然,用批评的武器来挽救他们,已难逃 失察之责。在这些人陷入罪恶的深渊以后,又不能进行举报,以弥补过失。作为人民公仆特别是共产党员,恐怕很难说是完全 合格的吧。我并不主张搞连坐法,但我希望有关方面能强调领导举报,特别是同级举报,并在一定条件下追究知情不报者的责 任。谢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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