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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制企业的设立和运作,必须以现代企业制度规范法人治理结构,规范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行为。目前在一些股份 制企业中存在着一种不规范现象。总经理、部门经理拿着高额的薪水,员工的收入也很丰厚,而作为投资者的股东,或是红利 微薄或是没有分红。投资者不禁质疑:“红利是不是变成公司经营管理层的高薪给分了” 股份制作为一种以一定资本调度运用社会资本的重要形式,可以集中大量的社会资本于某一企业或某一投资项目,使 生产力得到快速发展;同时,投资者在经营盈利的前提下可以获得相应的利益回报。企业内部的经营管理人员的薪资水平由投 资者选举出的董事会依据经营业绩来确定。经营业绩好,股东红利丰厚,经营管理者收入也就高;经营业绩差,股东拿不到红 利,经营管理者的收入自然要下来。现在的问题在于,一些经营业绩差的企业,其经营管理人员仍能够变着法子获取高薪,这 就不能不令人对这类股份制企业的前途担忧了。 “分红”还是“分钱”,事关国家扩大内需、鼓励投资政策的落实。股份制经济是吸纳社会投资的一种有益形式,其 不同的投资者都是为了一个共同的目的:让资本保值增值。如果不规范股份制企业经营管理层的行为,不重视投资者的利益保 障机制,不把保证股东的投资保值增值放在首位,不能摆正“分红”与“分钱”的先后次序,势必挫伤股东的投资信心和积极 性。谁还愿再投资又何来扩大投资因此,“分红”与“分钱”的关系摆不正,有百害而无一利,我们不可把它看作是一桩小事 。 潘逸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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