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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我省个体私营经济中,个体户比例偏高,这与现代市场经济的要求形成巨大反差。 据了解,我省个体工商户与私营企业的比例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更高于发达省份,全国个体工商户与私营企业的比例 是26:1,江苏、浙江比例大致是15:1,新疆也达到了29:1,安徽的比例为39:1。 合肥市工商局个私经济发展局局长朱云龙说,内陆省份经济相对落后,从事个体经营者多并不奇怪。他说,个体工商 户大都以家庭经营为主,而私有企业则必须有一定规模、资金、厂房、设备、市场、制度和雇工。 一位经济学家则认为,企业不同的规模、不同的发展阶段、不同的投资主体其组织形式有所不同,个人独资企业、合 伙企业、公司制企业并存于实际经济中,公司制企业是企业形式发展的较高阶段,是现代企业的核心,被证明是最有利企业发 展的企业组织形式。他建议我省各级工商部门和工商联应动员和鼓励个体工商户注册办企业,适应哪种企业形式就注册为哪种 组织形式。 (记者石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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