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观点与评论 > 南方日报 > 新闻报道
 


观点:“打非”要打中根子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1月29日 12:58 南方日报

  “扫黄打非”已经打了十多年,这十多年的成绩自不待言。然而,街头的走鬼书档、音像城里的盗版碟依然时有所见 。有人说打非“越打越繁荣”了。这话当然有失偏颇,可现实状况的确不容乐观。就从我省看,1998年查获非法光盘33 00万张(盒),而去年的数字却达到4300万。

  造成一边猛打,一边“繁荣”的原因,主要是没有将制售非法出版物的根子彻底挖出来,没有有效地堵住它的源头。

  非法出版和盗版光盘“繁荣”的“根子”何在?

  一是地下生产线没有清除干净;1996年开展扫黄打非行动、深挖非法光盘生产线专项斗争以来,我省至今已查获 非法光盘生产线76条,仅去年一年就查获了6条。然而,非法光盘的生产销售所带来的暴利,还不断地驱使不法之徒铤而走 险;盗版光盘的巨大市场还不断地诱使他们敢冒天下之大不韪,从事非法光盘的生产。海上走私等各种渠道也不断地来补充。 这个源头没堵住,“非”源就不会断。

  二是买卖书号、版号现象比较严重;非法出版物的大量出现,买卖书号、版号罪莫大焉。有些出版部门和单位为了一 己、一时之利,而置法律法规于不顾,置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于不顾,助纣为虐,将书号和版号出卖给不法之徒,造成出版 和复制市场的混乱;有的正规出版和印刷、复制单位,还监守自盗,以生产正版出版物为幌子,也出版和印刷、复制非法光盘 。“法轮功”类出版物,就是由于买卖书号做大的。最近,中央有关部门已下决心进行整治,已对违规的出版社和社长进行严 肃处理。

  此外,目前有关扫黄打非方面的法制建设还不够健全。在行政法规的实施方面,存在着操作性不强、处罚力度不够, 甚至无法可依的问题。主要是对违法个案的“违法所得”的计算极其困难。在刑事处罚方面,《刑法》和《司法解释》中都没 有明确对走私、运输、储存非法出版物的刑事责任作出规定。造成有的地方查获了重大案件,却无法追究刑事责任,只能作罚 没处理。对于“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规定,起刑点要求的违法所得数额定得太高,使很多大案因证据不足,只能作行政处理 。

  非法出版物的危害,已经远远超出了对出版行业发展的影响。中央和我省有关部门已经将整治文化市场作为近一个时 期的工作重点之一,文化部已明确新千年一开始至3月15日开展打击音像盗版活动的专项斗争。因此,进一步从“根子”上 深入开展扫黄打非是当务之急。周唯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观点与评论 > 南方日报 > 新闻报道

网站简介 | 网站导航 | 广告服务 | 中文阅读 | 联系方式 | 招聘信息 | 帮助信息

Copyright(C) 2000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