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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海经济》杂志今年第10期发表经济学家樊纲的文章说,关于国企改革、产权重组、出卖企业(资产),搞 混合所有制、股份制等等,有老的反对意见,也出现了新的反对意见,比如有的人说,许多国有企业那么多职工、那么多债务 ,想卖都卖不出去。这种看法其实似是而非,因为从经济学的基本道理上说,天下没有卖不出去的东西,只有定价不对的东西 。我们是否想过卖不出去的东西是否要价太高了。 这里的问题首先在于如何认识“资本的市场价值”。资本的本质在于它可以生利,在于给资本所有者带来的未来 收益。因此,资本的市场价值,不是它的“账面价值”,甚至不是实物资产的“重置价格”,而说到底,是未来时期内(可以 假定无限时期内)预期收益(当前形成的预期)折现值的总和。 亏损企业并不一定卖不出好价钱,原因是在你手里是亏的、在你的体制下是亏的,到了新买主手里可能就能赢利 ,所以买方价格可能是正的,因为对于他来说预期收益是正的。不过无论如何,买者出的价,一定不仅包含对企业目前经营效 果的评论,而且包含着对以下两大因素的考虑:一是企业债务。你让他背走债务,将来还本付息,所谓的购买价格自然要打一 折扣。二是富余职工的安置。由你来安置职工,不由买主承担责任,他可以付的价自然会高些,否则,自然要低些。所谓“资 本收益”,最终起作用的是“净值”--切收益减去一切成本,包括买下企业后可能要面对、要处理的一系列历史遗留下来的 “麻烦”所需付出的代价。形式上的购买价格,不过是把一切未来要付出代价都计算了之后现在所要支付的东西,它只是一个 购买一个企业所支付的“总价格”的一部分。 所以,有时看到我们的有关部门一厢情愿地按照企业资产的账面价格为一些亏损严重、资不抵债、冗员累累的企 业“开价”的时候,我往往很奇怪,他们怎么不反过来想想,如果是你,你会按那个价格买企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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