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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报》载,河南省开封市试行县处级干部任前公示制度,即在市委 作出任免决定前,由组织部门将拟 提拔干部的基本情况、拟任职务在报纸、电视 上公之于众,社会各界可在十日内对拟任人员提出意见或举报。 笔者为开封市的做法叫绝。窃以为,任前公示是面镜,谁好谁坏,一照便知 ,好的提拔,差的淘汰;任前公示 是杆秤,谁重谁轻,一称便知,德能突出者上 ,素质平庸者下;任前公示是把尺,谁高谁低,一量便知,有功有绩者重用, 无 功无绩者靠边站。对干部的任用实行任前公示,其一是让德才兼备者得到提拔重 用,使得人尽其用,有效地避免了人才 的闲置和浪费;其二是杜绝了干部任用中 的不正之风,增加了透明度,防止了腐败;其三是有利于转变机关干部的作风。 任前公示,可谓明智之举! 笔者由此联想到我们的法官任用制度,无庸讳言,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当前 在法官的任用中存在着一些弊端, 比较突出的就是法官任用不公开,缺少透明度 。如法院个别人员,凭着“老资格”、“高级别”、“关系网”等进入法院, 但 进去后不注意学习和培训,而是人浮于事、走东串西,靠吹吹拍拍、吃吃喝喝“ 混日头”,居然也落个“群众基础不错 ”的评价,摇身一变成为助审员或审判员 ,个别“活动能力特强的”,甚至被提供拔为院领导成员,俨然成了“管法官的 官”。试想,让这样的法官去“抓案、办案”,其办案质量如何让人放心,冤假 错案的发生肯定在所难免。这种用人失当的 现象,严重损害了人民法院在人民群 众心目中的形象。 “掀起你的盖头来,让我看看你的脸”。笔者建议法官任用也应 及早推行任 前公示,让透明度高些,再高些!贾红印 李红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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