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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年颁布实施的《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正式确立了法律援助的 法律地位,江苏省的法律援助工作随之进入了全面发展的新阶段。到目前 江苏已建立法律援助中心92个,在全国率先完成省辖市法律援助机构组建 工作。 法律援助指的是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人员为某些经济困难和 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免费或减费的法律帮助,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得 以实现的一项法律制度。98年以来,该省法律援助工作在机构组建、制度 建设、资金筹措及向社会提供援助等方面都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98年9月,沛县崔寨乡杨庙村电工王宪章在维修本村照明线路时不幸 触电死亡,家中年老的父母、妻子和4个儿女的生活陷入困境。沛县法律 援助中心及时提供了法律援助,免收1000多元法律服务费,代王家进行诉 讼,确认供电所、村委会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不久前他们又为孟庄乡 38户农民因假种子造成巨大损失一案提供法律援助,帮农民讨回了公道。 98年以来,江苏省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4808件,为促进全省经 济发展、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这是江苏台报道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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