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国内新闻 > 新闻报道
 


伊犁地区出台扩大开放、东西联手的优惠政策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4月6日 15:46 伊犁晚报

  本报讯:为了迎接西部大开发,围绕国家四项重点工程建设,尽快把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伊犁地区诚邀东部发 达地区的企业、单位和有识之士,到伊犁进行多种形式的联合、合作或独资开发经营,互利互惠,共同发展。伊犁地区根据国 家赋予的政策,近期结合实际制定了有关鼓励投资、发展合作、促进本地经济发展等多方面的优惠政策。主要内容有:

  1.凡在我地开放城市兴办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4%。经营期在10年以上者,从开始获利年起, 前两年免征所得税,第3年减按12%的税率征收,从第6年起的5年内经企业申请、当地国家税务机关审核并报自治区国税 局批准,可继续按24%税率的纳税额减征15%至30%的企业所得税。从事能源、交通及在伊宁市经济合作区兴办生产性 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率为15%,实行“两(年)免三(年)减”的优惠。

  2.区外投资企业进行水土资源开发,在已有水利骨干工程的开发项目区从事农牧业开发者,前3年免征农牧业税、 农林特产税、水资源费和草原管理费,第4年至第5年减半征收,第6年起税费与当地农牧民同等对待;在无水利骨干工程开 发区自行解决井灌、扬水灌从事开发生产者,5年免征税费。土地使用权期为30年。在逆温带投资经济林开发,前5年免征 税费,第6年至第7年减半征收,土地使用权期50年。在沙荒地、河滩戈壁地进行生态林、人工草原开发者,前10年至1 5年免征税费。

  3.区外投资企业为发展出口产品而进口的种子、种苗、种禽、种畜,经批准免征进口关税;与独联体国家易货贸易 进口物资减半征收关税,区外投资企业与周边国家进行工程承包、劳务合作进口的补偿商品、为生产出口产品进口实际耗用的 原辅材料、零部件、技术改造项目和先进生产设备等享受有关进口关税优惠政策。

  4.区外投资企业以租赁方式或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经营期在20年以上的,前5年免缴土地使用费,在贫 困县投资的免缴10年土地使用费,在开发区、合作区、工业园区、边境贸易口岸从事高新技术产业所使用的土地按当地地价 的低限予以出让或收取土地使用费;占用荒山荒地者按当地土地使用权出让费减收50%至70%,占用耕地者按当地土地使 用权出让费减收30%至50%,在城镇开发房地产业减收土地使用费和城市配套设施费。

  5.区外投资企业进行矿业开发给予资源补偿费优惠,进行地质勘探给予土地使用费和草地、林地补偿费优惠。

  6.区外投资企业进行旅游开发,所得税率为15%,前3年免征,第4年至第10年按10%税率征收;免征投资 方向调节税;企业所得利润汇出境外免征汇出款所得税。进行旅游开发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符合地区旅游发展规划者,占用荒 地免收土地使用出让费;占用耕地按当地土地使用权出让价减收50%;在城镇开发旅游项目免收征用费和城市配套设施费。 为开发旅游项目建设所需进口自用的建筑材料、生产设备、原材料、零配件、交通工具等,向海关申请,可免征进口关税。

  7.其他还有引进技术、引进人才及专项产业开发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伊犁地区将以有实效的优惠政策和投资保障、优质服务,欢迎区外企业到伊犁地区投资兴办企业及各类经济实体,为 实施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共同努力。




相关报道: 广东与西部地区合作者签约91项金额逾130亿
相关报道: 江苏产品西洽会首日成交39.5亿元
相关报道: 北大为西部提供“国内留学”良机
相关报道: 上海高科技到西部亮相

相关专题:西部大开发

欢迎下载信息即时传送软件-新浪点点通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新闻报道

网站简介 | 网站导航 | 广告服务 | 中文阅读 | 联系方式 | 招聘信息 | 帮助信息

本网站所刊登之新闻标题及内容,皆由合作媒体提供,不代表新浪网本身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