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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据《海峡都市报》报道:厦门市湖里区法院4月14日公开宣判一起劫持飞机案,被告人李起波被一审判处 15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2年。 李起波,浙江仙居县人,曾因犯诈骗罪于1994年5月12日被上海市南市区法院判处4年6个月徒刑。1999 年11月23日16时43分,李搭乘义乌飞往厦门的F5973航班,当飞机准备在厦门机场降落时,李恐吓乘务员,机长 接到他的恐吓信后先答应其飞台湾的要求,在确认李未携带炸药登机后,决定在厦门机场降落。18时36分,飞机降落时机 上广播:已飞抵台湾台北机场。”李信以为真要求先下飞机,安全人员乘机将其制伏。庭审中李辩称其系精神病发作才劫机, 但经厦门市仙岳医院鉴定,其所称不实。 相关报道:大陆劫机犯“二度劫机”案在台审结 相关报道:刺伤台海基会副秘书长的劫机犯被判4年零2个月 相关报道:西南航空公司昨日挫败一起劫机事件 相关报道:乘务员透露阿客机上40名参加婚礼男女参与劫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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