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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东京三月八日电(记者刘莉生):日本东京都当局今天决定驳回法轮功在日本的成员提交的民间非营利团体( NPO)的法人登记申请,不承认其在日本的民间非营利团体的资格。 东京都有关NPO审查机关认为,按特定非营利活动促进法(NPO法)规定,NPO组织“不能将宗教活动作为主 要的目的”,法轮功在日本的组织是否满足这项要求,是一个疑问。 东京都还认为,除此之外,法轮功在日本的组织的事业计划书和收支预算书的记载内容不一致,入会条件违反法律的 规定,都是对其申请不予认可的理由。 日本时事通讯社报道说,东京都不承认法轮功的该项申请可能与考虑到中国政府的态度有关。但是,报道还说如果申 请者如果将上述问题解决还有资格提出法人登记的申请。 相关报道: 《半月谈》文章:对法轮功问题要划清三个界限 相关报道: 法国运用法律手段打击邪教组织 相关报道: 广州十企业顶风偷印“法轮功”出版物受严惩 相关报道: 四川阆中周易科学研究所打科学牌宣传迷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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