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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三月七日电:全国政协委员、民建中央副主席黄关从今天说,目前国有企业债转股中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 问题,应该严格选择企业,慎重操作,不要为了国企解困达标而急于推广。 黄关从在全国政协九届三次会议上代表民建中央作大会发言时说,有一些企业认为债转股是国企改革吃国家“大锅饭 ”的“末班车”,认为一转就灵;而难以进入债转股行列的企业,则对能否走出困境信心不足。此外,债转股的实施明显缺少 应有的法律环境和法律地位,具体实施受现行法规的限制,矛盾甚多。 他认为,债转股的本意是要从呆帐经济走向信用经济,但如果工作出现偏差,成为“债务大赦”,则不仅银行的资产 质量没有得到改善,反而使不良债权成了“死结”。如果只是把帐面数字变得好看一些,而不落实到解决企业改革深层次问题 ,那么债转股将失去任何意义。 黄关从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应抓紧组织起草《债转股特别法》或《投资银行法》,国务院尽快制订有关债转股的暂 行管理条例,司法部门制订有关惩处逃避国有商业银行债务与采取舞弊、虚假手段导致严重后果的法规及处罚条例,为债转股 工作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同时规范操作程序,避免潜在的金融风险。 他还说,全面实施债转股要面对几千亿元投资股权的管理,仅靠目前的四家资产管理公司远远不够,应考虑增设资产 管理公司。同时加快培育相应的股权交易市场,增加债转股股权、债券的流动性和变现渠道。 相关报道: 两会特写:朱总理的“愉快烦恼” 相关报道: 盛华仁说政府高度重视新增亏损国有企业情况 相关报道: 盛华仁谈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报道: 盛华仁说中国国企“债转股”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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