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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办“希望工程”的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控告《壹周刊》诽谤案,原诉人代表资深大律师冯华健昨指出,即使不看 内文,单是该期《壹周刊》的封面,用了极尽夸大的字眼,哗众取宠的标题,已构成对“希望工程”的严重诋毁,原诉昨呈递 一份新的统计数字,提出索偿额超过二千三百万元。 冯华健在结案陈词中强调,《壹周刊》的诽谤,是对一个慈善机构最恶毒的诋毁,向本港市民传递的讯息是:不要捐 钱给这个基金会,否则後果自负。 文中以基金会投机炒股、没有妥善帐目、没有齐全的电脑记录等资料,来支持其论调,记者更断言已远赴偏远村落调 查,依然找不到善款踪影。 捐款锐减逾二千万 冯华健又呈递一份新的统计数字,指出《壹周刊》文章於九四年一月刊出後十一个月期间,“希望工程”在港所得捐 款数目,较之前十一个月锐减二千一百万元人民币,他认为这个数额可作评定赔偿额的基准,而惩戒性赔偿则应以二百七十万 港元为基准,计算方法为该期《壹周刊》销量约十五万二千本,乘以每本十八元,但没有计算广告收益。 原诉反对笔记为证 原诉陈词完毕後,代表三名答辩人的资深大律师黄福鑫开始结案陈词,他质疑原诉人在法律上没有能力提出诉讼,即 使案件经已开审,审讯过程中有文件证供披露原诉人其实没有法律上的能力,法庭也可在此阶段剔除诉讼。 他又指,文章主要以吉林向海乡和浙江友谊乡两事件为骨干,但基金会副秘书长杨晓禹预备的受访录音誊本,以及原 诉人提供的《中国青年报》剪报中,已证明确有实情,答辩人只是如实报道,他又提出以第三答辩人屈颖妍的笔记为证,但遭 原诉反对,辩方今早会就此点再作陈词。 相关报道:青基会诉香港《壹周刊》诽谤案庭审提早结束 相关报道:《壹周刊》诽谤希望工程被索赔逾七百万 相关报道:《壹周刊》诽谤案被诉方唯一证人屈颖妍不出庭作证 相关报道:《壹周刊》诽谤希望工程案双方律师展开激辩 相关报道:香港《壹周刊》诽谤希望工程案开庭审理(2) 相关报道:香港《壹周刊》诽谤内地希望工程案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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