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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南京市实施住房分配货币化方案一年多来,仅有140多家单位对近1300名新职工逐月发放了住房补贴 。南京市房改办有关负责人昨日指出,各单位对1998年12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新职工的住房补贴,必须在今年3月底 前全部到位,具体补贴额为月工资收入的16%。 根据房改政策的有关规定,单位只要招收新职工发工资,就必须发住房补贴,住房补贴属新职工的个人资金,任何单 位不得扣留或挪用。为此,该市房改办强调,尚未发放住房补贴的单位必须立即到市住房基金管理中心办理开户手续,同时必 须把拖欠的住房补贴补齐,3月底是最后期限,否则将对这些单位在审批集资建房、房改资金的使用上严加控制直至否决。( 方己文吴舟沫) 相关报道: 北京市买房手续费再次下调 相关报道: 安徽去年商品房购买者80%是个人 相关报道: 北京市商业银行燕京支行首推住房信贷 相关报道: 海南处置积压商品房消化率已逾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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