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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惊全国的特大刑事案件——渝湘鄂系列持枪抢劫杀人案破获后,先后有重庆、湖南、广东的电视台或影视制作机构,对外宣布将尽快把这件新中国成立以来罕见的大案搬上荧屏。由于该案的首犯张君在重庆落网,他在重庆作恶多年,欠下多条人命,于是重庆市民格外关注这几则短短的消息。 10月11日,当重庆一家媒体转载有关报道时,没想到竟使编辑部的电话变成了投诉热线。当天就接了160多个市民打来的电话,其中80%的人表示,反对将张君匪案拍成影视作品。 许多市民提到,张君落网后在电视上表现得“大义凛然”,嚣张至极,甚至公然轻视公安民警,没有一点点悔过愧疚的表情。难道还要用电视手段让他再度“表现”一番吗?这岂不是在为匪首魔头“树碑立传”吗? 一些市民担心,无论怎么拍,电视剧都不可避免地要再现凶杀场面,表现张君团伙如何周密策划作案,如何实施抢劫杀人,又如何狡猾地逃脱公安机关的追捕。这些镜头可以帮助电视台赚到大钱,但社会效果值得怀疑,弄不好会变成对青少年进行“血腥教育”,教坏人学会如何作案。 “6-19”案件中被张君团伙开枪打死的出租汽车司机罗运洪的家人,反对通过电视再现这些血腥的场景。罗的母亲说:“我相信20多个死难者的家庭都会对这样的消息感到伤心。这是在我们的伤口上撒盐。” 一些市民表示,即使是为了达到弘扬正义、震慑犯罪的效果,拍电视剧也不是惟一途径,更不是较好的途径。把匪案拍成电视剧,其实与流行的警匪片没什么区别,虽然收视率高,但负面效应也很大。 来自公安队伍的意见大多认为,张君匪案不宜拍成电视剧,更不能在剧情中暴露公安的刑侦手段,否则会加大预防犯罪和破案的难度。 在这一片反对声中,有两位市民的来电、来信激起了强烈的反响。一位17岁的高二女生来信说:“看了电视上的张君,我很爱他!”她强调说,她决不是在开玩笑,而是经历了几个不眠之夜后才说出这句话来的。另一位老人打来电话说,他的只有5岁的孙子说:“张君一个人杀了那么多人,还有枪,好神气哟!”他担心,如果把张君匪案拍成电视连续剧,像他孙子那样的小孩子会着迷。 其实,在前一时期新闻媒体对张君等人进行大量报道的同时,就有部分人表示对张君很“欣赏”。记者就曾听到这些人说:“如果张君抢了几百万元以后不再作案,警察可能永远也抓不到他。”“张君等人犯了错误,不应该在常德作案,那里是故乡,地方又小,很容易被警察找到线索。”还有人说:“要是张君杀的人不是普通老百姓,而是当官的,他的形象就更完美了。”一位研究犯罪心理学的警方人士对记者说,对张君这样罪大恶极的罪犯竟然有人同情,有人惋惜,甚至有人要爱,说明了我们社会的集体意识正处于紊乱的状态。这种现象虽然还不是犯罪,但同样值得警惕。 少数赞成将张君匪案拍成电视剧的市民认为,世界各国都存在暴力犯罪,拍摄影视作品不必刻意回避这类题材。张君匪案集中了凶狠、狡诈、阴险、集团性的暴力犯罪特点,拍摄成电视剧有利于公安机关和社会各界痛定思痛,加强治安防范。拍摄张君等人多次作案直到最后落网,可以起到“杀鸡吓猴”,防微杜渐的作用。在抓获张君等罪犯的过程中,不少公安民警表现得十分机智勇敢,应当把他们表现出来,让群众敬仰。 与此接近的一种观点是,由于市场因素可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这部电视剧的制作,因此有必要围绕该剧是否要拍摄,以及怎样拍摄等进行某种“干预”。本报记者徐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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