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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济南讯:为方便山东省居民往来港澳,新年伊始,省公安厅在因私往来港澳管理方面推出新举措。 省公安厅这项新举措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自2000年1月起,我省赴港澳定居夫妻团聚类申请人不再受分居 三年方可申请的限制,凡符合定居条件的,自分居之日起即可申请。二是自2000年1月起,我省居民可申请赴澳门从事商 务活动,申请条件与赴香港进行商务活动的条件相同;赴澳门、香港进行商务活动可同时提出申请。三是2000年我省赴香 港、澳门商务签注名额分别为:3500个、500个。公安机关将在限额内依法审批。(沈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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