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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检察机关首次对刑事申诉案件实行听证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1月26日 16:11 半岛都市报

  本报1月25日讯(记者王纯通讯员班小燕)今天上午9时整,在市检察院的会议厅里召开的全省范围内检察机关首 次刑事申诉案件听证会,引起了人们的极大关注。

  本案的一方当事人张孝山去年3月曾受雇于南光寿和金大龙。南光寿与金大龙因故将被害人万明杀死,然后乘张孝山 的出租车将尸体和有关物证丢到野外。

  市检察院认为,张孝山参与帮助他人毁灭证据,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构成犯罪,但鉴于犯罪情节轻微,因此做出对 其不起诉的决定。对于以上决定,张孝山和被害人家属均表示不服,并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

  听证会上,双方当事人分别陈述了申诉理由。同时,法律界专家和执法监督员针对张孝山是否构成犯罪一事各抒己见 ,检察机关充分听取了申诉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同时也听取了旁听专家的意见,近日将对该申诉案件公开做出复查处理决定。

  会后,各界人士纷纷表示,听证会在检察机关增强检务公开和办案透明度及接受社会监督方面迈出探索的一步。省检 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厅刘小青处长谈到,目前全国范围内,刑事申诉案件听证制度在四川、黑龙江等省已有先例,但在我省还是 首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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