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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国通讯社一月十三日电:台北消息,台湾财政当局十二日正式公告,开放证券商、投信、投顾及期货业可前往 大陆设立办事处,银行及保险业则可在大陆从事商情调查及资料搜集等工作,但不能设办事处。这些开放措施将有助金融业界 拓展大陆市场。 台湾“财政部”十二日公告“银行、保险、证券、期货机构及会计师应经许可或禁止之商业行为”,详列项目表,明 订金融业赴大陆许可类及禁止类行为。 在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信合社、农渔会信用部、票券金融公司及信用卡机构方面,台湾当局同意这些金融机构可赴 大陆从事商情调查、金融调查研究及相关资料搜集、参加与金融业务有关之研讨、研习活动,但其他商业行为如设立办事处仍 为禁止项目。 在保险业、保险代理人、经纪人、公证人部分,当局同意开放可赴大陆从事商情调查、保险相关事项的调查研究及资 讯搜集、以及其他特殊事项经主管机关核准者。 证券商则可赴大陆进行商情调查、产业技术调查研究及相关资讯搜集、设立办事处从事前开商业行为。 在证券投资信托业、证券投资顾问业方面,可赴大陆从事证券市场调查、证券交易及制度的调查研究及其相关资讯搜 集、举办或参加证券制度研讨会议、设立办事处。 此外,期货业也可赴大陆从事期货技术调查及相关资讯搜集、从事期货业商情调查、举办或参加期货业相关商品商展 及研讨会、设立办事处从事上述商业行为,其余皆禁止。 至于会计师部分,同意可赴大陆从事八种商业行为,包括查核大陆地区之台湾转投资公司帐务,受投资者委任查核所 投资大陆地区企业或收购企业的财务报表,以及代办大陆企业及个人与会计审计税务有关事项。 相关报道: 秦华孙大使话别侨界友人畅谈祖国统一 相关报道: 金门要求台湾当局开放直接进口大陆砂石 相关报道: 台国民党决定成立党产信托专案小组 相关报道: 宋楚瑜公布经贸政策 正面积极替代戒急用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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