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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局级干部王竹祥被起诉 本报讯:拿国家上亿元资产当儿戏,却将自家淘汰下来的旧脱排油烟机高价卖给公家。作为一名正局级干部的王竹祥竭尽损公肥私之能事,大肆攫取不义之财,共收受贿赂15万元。昨天,市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对这起干部受贿案件提起公诉的有关情况。 去年5月上海市检察一分院接报,检举原中国浦发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上海浦发金桥联合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王竹祥,在职三年间,有侵占公款、收受贿赂等犯罪嫌疑。 检察机关随即对这位正局级干部展开了秘密侦查。现依法查明,1994年至1999年,王竹祥利用职务之便,擅自以浦发金桥公司名义分别为四川、上海等6家单位提供贷款担保15笔,共计人民币1.9亿元、美元277万元,拆借资金人民币1748万元。王从中收受好处费10万元。 此外,1996年5月,浦发金桥公司跟王竹祥女儿的朋友吕某合作成立了一家公司,由吕个人承包经营。王竹祥一手遮天,所有的资金及银行贷款都由他出面解决。经王竹祥签字同意,浦发金桥公司为这家公司提供贷款担保5笔计人民币2300万元,拆借资金7笔计人民币1590元。为感谢王竹祥的“无私”帮助,吕某送给他高档家用电器、家具等物计5万多元,王竹祥心安理得地笑纳。 本月21日,市检察一分院以受贿罪对王竹祥提起公诉。(记者黄俊峰通讯员林中明张海龙) 王竹祥为损公肥私费尽心机 王竹祥私欲熏心,大挖国家墙脚而喂肥自己,其人其事达到了令人哭笑不得的程度。 现年61岁的王竹祥是个少小离家的上海人,年轻时支援内地建设去了陕西。他从一个机械技术人员做起,一步步升任陕西省机械工业厅常务副厅长、党委书记。后来组织上考虑他年老,将他调回上海工作担任上海浦发金桥公司一把手。 王竹祥所在单位流传着一个真实的笑话。他乔迁新居,旧房子的脱排油烟机老化需要淘汰,王觉得弃之可惜,想捞回点本钱。于是他把这台脱排油烟机作价卖给了单位,此举一时成为笑柄。经检察机关查实确有此事,办案人员闻之亦连连称奇。 王竹祥作出损公肥私的奇事远远不止这一桩。1996年他上任伊始恰逢公司分房。已有四室二厅住房的他,为得到额外的房贴,亲自出马修改了分房条例,使自己成为分房对象,如愿以偿地拿到了11万元的住房补贴。 公司的车多,王竹祥觉得太“浪费”,就提出一个整改措施,把车作价转让给个人。此计一出,他马上找到曾为之提供贷款担保的四川某公司说:“单位有辆车我想买下来,但个人不能过户,你们能不能帮我办一下过户手续。”受过王恩惠的该公司自然不敢怠慢,于是王通过四川某公司,花5万元将单位一辆八成新的桑车买断。 王竹祥的如意算盘还没完。几天之后,他又跑到四川某公司,借口老婆不同意他开车,要签个协议将车子放在他们那儿保管。协议规定,四川某公司负责车辆的一切费用,并保证王竹祥随用随到,另外他们还必须每年支付给王车辆折旧费5000元。就这样,他强取豪夺来的公车,成了一个可以不断为他带来不义之财的工具。(本报专稿记者黄俊峰) 将腐败损失降到最低 王竹祥一案从立案侦查到近日提起公诉,历时一年多。因为此案涉及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大量资金,稍有疏忽,可能在捉住“蛀虫”的同时,使国企也陷入困境。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首先考虑的除了将王竹祥绳之以法外,还要保护和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真正做到从大局出发。 1998年四月,四川某公司以经营彩电业为名,请求王竹祥提供6500万元贷款的担保,期限为2年。“吃人家嘴软”的王竹祥自然言听计从,竟然“慷慨”地将盖了浦发上海公司大印的空白担保书交给左某,由其随便填写。 然而到了1999年,四川这家公司的经营遇到了困难,资金相当紧张,6500万元贷款有可能无法按期归还。果真如此的话,浦发金桥公司不得不承担连带责任,导致巨额国有资产的流失,浦发公司上下人心惶惶。 王竹祥案发同时,四川某公司法人代表左某也因涉嫌向王竹祥行贿,而被检察机关拘留。浦发公司更加不安,认为这样一来,四川这家公司必然倒闭无疑,作为贷款担保方的浦发只能受累。而当时浦发公司正与国外一家企业洽谈土地使用权转让项目,一旦背上担保债务,这个项目将功亏一篑,从而失去一次招商引资的良机。 市检察一分院领导得知情况后,研究决定不能单纯就案办案,要采取措施力保国企和国有资产的安全。为此,办案检察官抓紧对左某的审讯,使其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有了初步的认识。今年1月,检察机关对其改变强制措施,采取取保候审。此举起到了保证四川某公司的正常运作及稳定人心的作用。检察机关一方面督促左某尽快归还贷款,一方面协调好多方关系,保证还贷事宜顺利进行。 经过检察机关的努力,四川某公司已归还贷款,浦发公司巨额担保的风险解除了,与国外公司谈判的投资项目已正式签约。公司在新领导班子的领导下,经营运作良好,浦发的员工对公司能够起死回生激动不已,联名写了感谢信给市检察一分院,称赞检察官们是“国有企业保驾护航的卫士”。(本报专稿/记者黄俊峰通讯员张海龙林中明) 他们让贪官低下头 “如果没有群众一次次坚持不懈地举报,王竹祥一案不可能这么快侦破。”昨天,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唐周绍在介绍情况时说。王竹祥身兼数职,在单位里呼风唤雨恣意妄为,他视党纪国法和国家利益于不顾,大敛不义之财。但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他最终栽到在群众的举报下。 在立案侦查王竹祥之前一年时间里,王竹祥所在单位的上级纪委和上海市纪委就收到了针对他的举报,纪委曾对王进行过调查,但因举报系匿名且所列举问题比较空泛,未能查出王的实质性问题。检察机关同样也接到过对王竹祥的匿名举报,也因举报线索不够具体而无法立案。据说这样的举报有5、6次,虽然不能立案,但检察机关也已盯上了王竹祥,等待时机一旦成熟,马上介入。 此后,举报人沉寂了将近半年。直到去年5月,纪检、检察等部门又再次收到了匿名举报信,这次的举报信不仅罗列了王竹祥三大罪状,而且内容翔实,表明经过了深入调查了解。对此,纪、检高度重视,联手展开了对王竹祥的集中调查。 举报信反映了三条线索:一、王竹祥在单位分房时亲自修改分房方案,捞取补贴11万元。二、王出资与吕某成立公司,吕一分未投却取得公司承包权,所需资金及贷款由王解决和担保,王从中收受好处。三、四川某公司总经理左某向银行贷款数千万元,王为之担保,有从中收受钱财的嫌疑。 经过深入研究,纪委、检察双方决定,以调查住房问题为掩护,采用纪委公开询问、检察秘密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先“打草惊蛇,将王的注意力引向他可能已有所准备的住房问题上,分散他的注意力”。1999年11月,市纪委以“房款”为由,找王竹祥谈话,王对此毫不掩饰,并爽快地答应退款。而对其他涉及受贿等问题则大喊冤枉、一口否认。 与此同时,检察官对两名行贿者展开调查取证。行贿人吕某得知情况后去向不明。而另一行贿人左某,在教育引导下,交代了向王竹祥行贿10多万元的犯罪事实。初步掌握证据后,检察机关将王竹祥传唤到案,并于今年1月1日将其依法拘留。1月下旬,行贿人吕某也主动前往检察院交代了借王搬新居之际,送给他价值5万元的进口组合音响、家具、彩电等事实。 至此,王竹祥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的犯罪事实基本查清。(本报专稿/记者黄俊峰通讯员林中明张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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