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重判诈骗游客参茸黑店经营者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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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07月28日09:29 华声报
华声报讯:香港法院日前首次对欺骗游客及市民不良参茸海味店,利用“以斤变两”的手段来诈骗顾客的罪行,予以严正打击。北九龙裁判署沈小民裁判官前天重判6名康泽燕窝庄负责人及职员即时入狱10至13个月,这也是香港警方首宗缓引“串谋诈骗”而成功起诉不良海味店的案例。
据星岛日报报导,案中康泽燕窝庄位于旺角弥敦道荷里活商业中心,原名“康泽参茸燕窝庄”,在去年被消委会点名批评列入黑名单后,该店自行除去店名中“参茸”二字,即再行营业。至今被投诉共达28次之多。直至去年11月,警方西九龙重案组第5队经过3个月的策划,联同消委会通力合作,一举放蛇成功;搜集证据后又得到律政署支持才终将之绳之于法。
案中卧底探员佯装顾客买了一斤花旗参,三度与店员确认是238元一斤,结果在结帐时,转以每两计连一包5元红枣计,需共付2565元。
沈小民裁判官称该案是一个精心设计,计划周详的骗局,香港是一个国际商业社会,生意人必须诚实,不诚实的应判即时监禁,以儆诫犯人并强调诚实的重要。该案案情非常严重,因此以判监15个月为判刑起点。案中6被告中,梁雪夏和谢惠霞是婆媳,谢在被拘前一天才刚到港,到家姑店中帮手;其余4人均为雇员,计有被告22岁卢世华;44岁卢国元;35岁王央坚;21岁吴育进。案中6人均无前科,其中王央坚在定罪后痛哭懊悔,指出受雇被逼犯案,获裁判官判以即时监禁10个月,余5人皆即时监禁1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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