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职能部门对“虚高”药价发出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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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07月26日15:11 云南日报
群众反映强烈的药价“虚高”问题已引起国务院纠风办和国家工商局的重视,并于近日通令全国各地严格执法,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24日,成都市工商局号令全系统工商干部从即日起至10月集中清理整顿药品市场,严查药品经营中商业贿赂、假冒伪劣、虚假广告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据成都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处一负责人介绍,这次整治范围包括:认真审查个体药品经营户、私人诊所以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驻蓉办事处、分支机构的经营资格,把好市场准入关;查处无照经营药品行为,以及超越核准登记范围经营,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擅设分支机构等违法违章行为,对屡次违规的药品生产企业、药商从重处罚,直至吊销营业执照;积极查处药品购销中以宣传费、赞助费、劳务费、科研费、临床开发费以及报销费用、虚拟开支等形式,或医疗单位与医疗器械生产经销企业以“租赁”、“合作”、“联营”等名义“协议”分成的形式暗中给予、收受回扣的商业贿赂行为;医疗单位及其医务人员以开单提成方式收受回扣的行为;群众反映大、问题多、有举报的药品企业和医疗机构;坚决打击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仿冒他人药品等侵权行为,制售假冒伪劣药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药品非法交易活动。向代勇(滇池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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