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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每天充斥在各种媒体上的许多虚假、夸大的医疗、药品和保健食品广告,即将得到有效治理。市工商局已决定,从今天开始在全市开展集中整治,含有违法违规内容的广告必须停止发布,该收缴的坚决收缴,该处罚的严肃处罚;对违法情节恶劣、群众反应强烈的广告,依法从重从快查处并予以曝光。 今年以来,广大群众对虚假违法的医疗、药品和保健食品广告屡禁不止的现象反应强烈,对以人物传记、专题报道等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广告、在广告中使用医疗机构、医生、专家和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广告等,尤其感到反感。市工商局决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关于实行医疗广告发布内容格式化的通知”,按格式化要求发布医疗广告,对没有实行医疗广告格式化的媒体,自今日起暂停发布医疗广告;凡保健食品广告不得直接或间接宣传治疗作用;禁止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医疗服务、药品、保健食品广告。 市工商局还宣布,暂停通过各种媒体或者形式发布的性病广告。 本市整治的六种违法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广告内容为: 1、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的医疗服务、药品、保健食品广告;有关医疗机构、药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人物专访、专题报道等文章中,含有医疗机构、生产经营企业的详细地址、电话、网址、联系方法等广告宣传内容。 2、超出审查标准或者出证范围的药品、保健食品、医疗服务的广告。 3、未按格式化要求发布的医疗广告。 4、宣传治疗作用或者使用医疗机构、医生、专家和患者名义、形象的保健食品广告。 5、未经工商广告管理部门登记审批,擅自印制、发布或者修改超出审批内容的印刷品广告。 6、发布性病医疗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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