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严肃处理“六-一三”特大沉船事故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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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07月18日20:29 中新社
中新社成都七月十八日电:经过对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六-一三”特大沉船事故原因进行近三十天的紧张调查后,四川南充市委、市政府宣布了对十五名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撤职、行政降级、行政记过等一系列处分决定。
据《四川日报》报道,造成十九人死亡的嘉陵区“六-一三”特大沉船事故发生后,南充市立即组成事故原因联合调查组深入事故现场、有关乡镇和单位展开紧张调查工作。在掌握充分证据后,经研究决定,对十五名责任人作出了严厉的处理决定:嘉陵区河西乡分管副乡长王云才、嘉陵区港监所副所长王家福因对事故负主要领导和管理责任而被行政撤职;嘉陵区李渡镇镇长何映勇因决策失当,造成当天码头无人管理而被处以行政降级;河西乡党委书记、乡长因重要领导责任而分别被处以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大过;违规为船主肖仕德在过户申请上加盖公章的船管员弋守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成乡政府予以辞退;同时被辞退的还有李渡镇船管员朱光明。
目前,“六-一三”特大沉船事故的船主及当事船员肖胜美已被司法机关依法逮捕,另一名在逃肇事者正在追捕之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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