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督查组对江门爆炸事故善后工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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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07月13日12:59 南方网
本报讯:以公安部罗锋副部长为组长,由国家经贸委、公安部、监察部、全国总工会等部门人员组成的国务院安全生产督查组一行,在以钟启权副省长为组长的省安全生产检查组的陪同下,7月4日至12日对我省江门市“6-30”爆炸事故情况进行了调查,并对我省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批示和国务院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的落实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
督查组在检查期间,先后听取了省政府和江门、惠州、东莞三市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江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批示精神和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汇报,并赴江门特大爆炸事故现场察看情况,代表国务院慰问事故受伤人员和家属、以及参加事故抢救工作的有关单位和人员。督查组对我省“6-30”事故的伤员抢救、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表示满意,也指出了我省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省、市高度重视、要求严格,但县、区、镇、村落实不到位;有些地区、部门安全生产检查走过场、不深入;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够落实,部门职责不清;教育培训工作滞后,员工保护意识差。督查组希望广东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批示和国务院会议、文件精神,继续做好江门“6-30”事故调查,以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搞好安全生产大检查。(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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