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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高速路投诉案追踪:中消协支持索赔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07月12日17:17 商务早报

  昨日,省消委及蓉城数十家新闻单位在成渝高速公司有关领导的陪同下,亲自上成渝高速路对施工段路况进行了一番实地考察,并组织投诉双方进行了座谈。至此,这起全国首例高速公路服务质量索赔投诉进入初步调解阶段。

  省消委组织上路考察 成都到龙泉慢1分钟

  昨日上午9时,考察组一行来到成渝高速公路的入口处,记者发现,成渝高速公司已在高速路的进站口挂出了写有“成简段22公里至56公里处大修”的告示牌。9时05分,考察组驶上高速路,行至9公里处,出现了1段长达约5公里的半幅路面施工带,已改成临时混道,9时20分许,考察组到达龙泉站,据推算,行驶时间比理论上需要的时间仅多了1分多钟。对此结果,省消委常务副会长谷岩表示满意,他说:“看来成渝高速公司只要通过自身工作的完善,即使是在道路修整期间也是能够较好地保障道路畅通的。”

  成渝高速公路公司:公司不会赔偿

  座谈会上,成渝高速公司的人员发言甚少,成渝高速公路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谭诗礁称,公司不会赔偿。他说,首先高速公路不是商品,其次仅仅具有经营权而没有管理权的成渝高速公司依据的收费标准是国家物价部门统一制定的,公司的收费仅是作为国家公益性基础设施的收费,因而收费行为不是经营行为,公司与交费上高速路的司机不是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关系,不应适用《消法》来调解。

  省消委常务副会长谷岩:交钱上路就是消费者

  听取完两方观点后,省消委常务副会长谷岩认为,余某要求索赔的做法是有法有据的,省消委十分支持。自成渝高速公路公司依据《公司法》成立股份公司,在省工商局领取执照的那天起,其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者地位就已经明确了,怎么能说该公司与交钱上路的高速路使用者不是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关系呢?

  针对广大市民关注的“服务质量降低,价格该不该打折”问题,谷岩说,这起投诉开拓了新的消费领域里的新的消费者保护内容。消法跟所有法律一样,也是滞后于消费行为的,因而处理这起纠纷目前尚无实践经验借鉴,降价是应该降的,但降多降少是应该讨论的。

  昨日,正在兰州开会却一直关注这起全国首例高速公路服务质量投诉的中消协秘书长杨竖昆接受了记者的电话采访。杨秘书说,他非常支持四川省消委的观点。他认为,成渝高速公司以目前法律上没有明确界定高速公路是商品便否认自身的经营行为,从而认为不适用《消法》是不对的。因为花钱上高速公路买的是服务,既是消费者为个人生活需要接受的服务,那么不是单纯商品的高速公路同样适用《消法》,而且成渝高速公司在工商部门注了册就确定了他的盈利目的,怎么不适用《消法》呢?

  他还认为,这起全国首例高速公路投诉对在我国目前暂时处于垄断地位的某些行业的经营者和管理部门将产生重大影响,这些行业的经营者和管理者认为,提供给消费者的服务是赐予消费者的,而不认为是消费者花钱买了服务。因而长期以来,这些行业只将维护消费者权益用于口头而不落到实处。所以这起投诉不管处理结果如何,其产生的现实意义都将大于其本身。

  最后,杨秘书长对成都人的维权意识及四川省消委将这样有争议的热点问题邀请媒体参与给予了高度评价。他说,从这件事上可以看出,成都人对消法的理解和应用已是相当准确了。

  投诉人:“消法”说我有权索赔

  在对施工路况进行了一番实地考察后,昨日上午10时许,省消委组织投诉双方进行了一场座谈,双方就高速公路是不是商品、成渝高速公路的经营者与使用者之间的收费交费行为是否是消费行为,以及此纠纷适不适用《消法》等尖锐问题展开了激烈的争论。

  四川省民法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元海律师事务所主任罗元良代表投诉人余某阐述了解决纠纷适用《消法》的观点。他认为,余某花75元买了成都至桑家坡的高速公路通行票,这就产生了消费行为。而余某选择高速路为的是要享受高速公路提供的高速及道路畅通无阻的权利,但余某却在驶出不到几公里处遭遇了道路修整造成的交通堵塞,严重耽误了余某的时间,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消费者为生活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合法权益受消法保护”的规定,消费者余某与经营者成渝高速公司之间产生的纠纷适用于《消法》调解。

  另一位元海律师事务所的阙雯律师认为,余某是在事先不知道高速路正在修整的情况下,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缴纳75元通行费,从这一点讲,高速公司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悉真情权;修路行为造成余某在该高速公路上行驶达不到高速设计时速,高速公司的服务质量降低了,但收费却没随之下降,因而高速公司侵犯了余某的公平交易权;基于上述两方面,消费者余某就应当享有获得赔偿权。由于修路行为导致余某堵车约1小时,造成了余某的时间损失及精神上的负担。

  不过,两律师同时提出,由于成渝高速路只是部分路段在整修,因而余某提出的退还全额票价并加倍赔偿的要求不当,律师提议按照施工比例退还75元的全额票的部分票款。早报记者童敏实习生李宇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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