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淮阴连云港三市出台户管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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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07月12日15:37 扬子晚报
本报讯:江苏省政府昨天批准了盐城、淮阴、连云港三市政府关于在城区投资和购买商品房人员户口迁移的工作方案,今后,凡在这三市市区、经济开发区投资、办实业和购买商品房,均可将农村户口迁进城。
盐城市的具体方案包括:在城区、盐城经济开发区投资兴办实业,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投资额达50万元人民币且项目投产或已经开业的,可办理投资者和随同生活的直系亲属户口1户3人;股份制企业,以个人投资参股额为依据,参照此标准办理;外商(含港、澳、台商)在城区、盐城经济开发区投资,投资额达10万元美元且项目投产或已经开业的,可办理其大陆亲属户口1户3人;引资达30万元美元或200万元人民币来该市城区、盐城经济开发区兴办实业,且项目竣工或开业的,可办理本人和随同生活的直系亲属户口1户3人。
连云港的方案内容包括:在市区购买价值人民币8万元以上商品房的;在市区购买二手成套商品住宅房建筑面积达45平方米以上的;经依法批准在市区指定地点自建房屋建筑面积达150平方米的;凡符合上述各项条件,需办理市区城市户口迁入手续的人员,还应当具备在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有正当生活来源、实际居住在市区3个基本条件。
淮阴市的方案内容有: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个体户、私营企业,注册资金达1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达6万元以上),可一次性迁入业主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户口;在市区经商、兴办实业(指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业主),年纳税额累计达5000元,可一次性申办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户口;在市区购买商品房,建筑面积81-120平方米的,可一次性申办本户户口5人(限本人及直系亲属);购买非住宅商品房,结算额达20万-40万元的购买单位(含个人)可申办户口1-3人;结算额41万元以上的,每增加10万元可增加户口1人。(张金龙高南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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