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森林分类经营 公益林禁伐商品林可以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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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07月04日13:11 长江日报
武汉市森林管理正在进行一项重大改革:即把所有森林分为公益林和商品林,除商品林可以买卖外,其他一律列入禁伐范围。
记者日前从市林业局获悉,我市森林分类区划已基本确定。
据了解,过去我市森林按林种一般分为五类,即用材林、经济林、防护林、风景林和薪炭林。为最大限度地发挥林业的整体效益,保护生态环境,新的林业管理体制按森林资源的用途和生产经营目的,把以生态利用为主要目的的森林划为公益林,把以直接经济效益为主要目的的森林划为商品林。
公益林包括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江河源头和两侧森林与林地、水库和湖泊周围水源涵养林、护岸林、水土保持林、城镇及周围森林和林地等,如长江、汉江及举水、倒水、滠水、东荆河等市内主要河流两侧森林与林地;东湖等风景区林地;新洲大别山区与江夏幕阜山区水土保持林;九真山、青龙山国家森林公园等。
商品林包括各郊区开发的花卉苗木林果基地经济林、速生丰产用材林等。目前已基本划定的林地中,黄陂区公益林占全区林地的70%以上,新洲区占50%以上,江夏占57%以上。(记者黎勇通讯员喻长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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