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将暂缓实行环保轿车才能上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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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07月02日12:45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孙雪东)记者昨天获悉,广州原定于日前开始实施的有关轻型机动车(包括轿车在内)必须符合环保标准才能上牌的规定将暂缓实施,但专家建议在购车时仍应考查环保指标。
广州市政府原拟定从7月1日起实施国家颁布的《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标准》。
根据当时的设想,凡在广州行政区域内销售轻型车的厂家及其销售代理商必须在此前向广州市环保部门提供新车污染物排放数据及污染控制装置情况,审核合格后方可被列入《新车排放合格车型目录》,在7月1日后,对未列入《目录》的轻型汽车,广州市工商部门将不予进行销售认证审核,商检部门一律不予进口,公安交警部门不予初审和核发牌照。
但目前,由于对这一决定的具体执行办法正在讨论和制定之中,因此将暂缓执行,具体的执行日期目前尚未确定。鉴于目前一些购车人士对是否购买达到国家环保标准的车尚捉摸不定,环保方面的专家建议,现在购买轻型车时还是应当购买已经达到欧I标准的车,即配置电喷发动机加三元催化装置的车辆,以免在将来地方执行严格的环保标准时带来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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