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a.com.cn
新浪首页 | 免费邮件 | 用户注册 |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辽沈晚报 > 新闻报道














您还可以通过
摩托罗拉6188手机
爱立信R320sc手机
西门子3518i手机
浏览新浪网新闻


沈阳一15岁少女告倒亲生父母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06月27日04:57 辽沈晚报

  本报讯(特约记者王海丹 首席记者刘征报道)花季少女满脸伤痕,始作俑者竟是生身之母。爹不疼,娘不要,15岁女孩张旭将亲生爹娘告上法庭。孰料,其父母竟拒不执行法庭判决。昨日获悉,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将对其父母应承担的张旭的抚养费及教育费进行强制执行。

  1989年,4岁的张旭因父母离异判给了爸爸。不久,父亲再婚后又将小张旭推给了70多岁的奶奶和有残疾的叔叔。三口人维持生活仅靠一个馒头摊。张旭童年留下的惟一一次美好记忆就是母亲带她去公园玩。母亲再婚后没多久,年迈的奶奶去世了。好强的张旭一边打工,一边卖馒头,用自己挣的500元钱交学费上学。张旭的姑姑靠拉板车养家饣胡口,但见侄女实在可怜,就将小张旭接到家中。今年春节,张旭找到妈妈要50元钱,谁知母亲给了钱又数落了张旭一番。小张旭争辩几句,竟招来生母的一顿毒打。万般无奈下,张旭将父母告上法庭。

  5月19日,北陵法庭依法判决张旭父母分别承担张旭每月的抚养费共计200元,直至张旭18周岁。二人共同承担张旭每年的教育费1000元,每年的2月和8月开学前分两次付给,直至张旭完成学业。不料,张旭的父母拒绝执行。

  6月28日是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一周年。沈阳市于洪区法院有关人士表示,他们将对张旭父母应承担的抚养费等实施强制执行,依法保护张旭的合法权益。

发表评论】【关闭窗口

 相关链接
十六岁少女状告亲生父母不尽抚养义务 (1999/09/20 10:37)
 新浪推荐
台湾海峡局势
2000高考专题
消夏旅游专题
偷渡客惨死英伦
抗美援朝战争专题
欧洲杯足球赛专题(24小时滚动报道)
新浪商城,全新改版!
新浪50M免费电子邮箱
日本超人气组合SMAP
中国ICP与纳斯达克
新浪网歌手卢庚戌
2000年港姐评选专题






网站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Copyright (C) 2000 SINA.com,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
本网站由北京信息港提供网络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