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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6月22日讯(记者赵建国):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诉香港《壹周刊》诽谤案,经历漫长的6年等待,于今年3月13日至24日庭审后,又经过12周的时间才得以宣判。那么,此案为何迟迟未判决?其中有什么奥秘或原因呢?日前,亲身参与此案诉讼过程的中国青基会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徐永光向外界披露了内情。 据徐永光介绍,经过6年马拉松式的诉讼活动,我们对香港的法律制度也有了一定的认识。一般来讲,庭审结束后的三、四周内会有判决下达,但这次庭审有这样一个背景:香港法律规定,诽谤案一般应有陪审团。在市民中随机抽选组成陪审团,人员水平参差不齐。大法官认为此案专业性较强,涉及到财务等专业知识方面,双方证据篇幅大。大法官提议不设陪审团,自己来审。原诉被诉方都同意,这样做,庭审效率较高。但在最后判决的时效上则相反。有陪审团时,由陪审团当庭判定,时间较短。由大法官判决则要对控辩双方的证据理由进行分析判定,要写出详尽的判词,判决结果成为香港的判例。判决时间较长,是正常的。 中国青基会诉香港《壹周刊》诽谤案在中国内地、香港和海外华人社会受关注的程度很高,这是因为希望工程这一事件本身备受社会关怀。中国青基会和参与这一案子的国内法律界人士,对香港法律制度的公正性给予相当高的评价。当然从程序上讲,在香港的这个诉讼案排期长和高额的诉讼费用,也应了中国一句老话:“衙门八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据悉,本案的诉讼费用达600万港元。 徐永光表示,时至今日,我们终于可以欣慰地说:中国青基会及其实施的希望工程,没有辜负海内外各界、特别是香港公众的期望,它是清白的。香港高等法院的判决,不仅让中国青基会讨回了公道,也让所有关心支持希望工程、关心支持内地教育发展的香港善心人士得到安慰,更是那些嗷嗷待哺的贫困地区孩子们的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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