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刑事申诉案件首次公开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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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06月22日11:44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通讯员施坚轩记者黄俊峰)宝山区吴某不服检察机关对其免于起诉决定的申诉案,昨天在市检察院举行了公开听证会。这是本市检察机关首次举行听证会复查刑事申诉案件,打破了以往“封闭式复查案件”的做法。
吴某原系宝山区一公司经理,因涉嫌挪用公款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后因情节轻微,宝山检察院以挪用公款罪作出了免于起诉的决定。对于认定自己有罪,吴不服,向市检察二分院提出申诉,二分院维持原决定,吴仍不服,向市检察院提出申诉。
听证会上,在聘请的有关专家、教授等3名听证员的听证下,吴某及其代理人陈述了自己申诉理由,承办此案的原检察官阐述了作出决定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并展示相关证据,双方还对本案涉及的有关证据、法律适用等进行了答辩。随后听证员对此案进行了评议,发表了对此案的处理意见并表决。主持听证会的检察官宣布复查决定将另行宣告。
随着公民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申诉案件持续不断,为增强复查申诉的透明度,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今年5月底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定刑事申诉案件要公开审查,保证申诉当事人在“阳光下”为自己进行辩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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