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四川省教委一干部受贿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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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06月07日14:00 商务早报
四川省教委自学考试办公室行秘科原副科长曾祥清利用担任省教委自考办综合楼甲方代表的职务之便,伙同另一负责人,收受承建单位项目负责人李朝宗贿赂款13万元,经反贪局侦查终结。昨日,曾祥清以受贿罪被青羊检察院批准逮捕。
记者从反贪民警处得知,今年35岁的曾祥清平常就不忘利用职权,向托他办事的人索要“意思”。1996年7月,省教委决定修一幢工程造价逾千万的自考办综合楼,特指派曾祥清为甲方负责人。根据工程合同规定,承建方要按照一级取费标准进行施工。但曾祥清却示意承建方该项目负责人李朝宗,该工程按照三级标准来取费。后报建委时,建委坚决要求承建方按照一级标准来修建。曾祥清急了,“不辞辛劳”地多次作承建方的工作,后经双方协商,领导同意,决定按二级工程取费。后来,曾祥清与李朝宗私下商定,如按省教委自考办综合楼三级取费标准,李朝宗就给曾祥清1.5%的回扣,如按二级取费,就争取给他2%的回扣。后来,曾祥清就从李朝宗处提走了12万元,用于购买住房。
今年元旦,曾祥清又从省自考办综合楼安装工程一项目经理周大成处收受贿赂1万元,以上两笔合计收受贿赂款13万元。1999年6月17日,群众将曾祥清受贿的事实匿名举报到青羊区反贪局,该局于今年5月16日立案侦查,同日将曾祥清刑事拘留。(早报记者陈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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