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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规定欠债不还者休想高消费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05月31日17:23 钱江晚报

  本报讯:欠债不还者不得去本市三星级以上饭店、宾馆和高档娱乐场所消费,一旦发现将予以处罚。这是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为强化执行工作出台的一项新规定。

  该院为保证生效法律文书有效执行,5月27日在《绍兴日报》等市级新闻媒体将100多个被执行单位和个人以及他们应“还债”的款额曝光。要求被执行者至6月3日止,必须主动申报财产状况,自动履行法律义务。同时规定被曝光者不得去本市辖区内的三星级以上宾馆、饭店和高级娱乐场所进行消费活动,一经举报查实,则视作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决行为予以拘留、罚款等处罚。法院将在近期向全市所有三星级以上宾馆、饭店和高级娱乐场所发送协助执行通知书,对那些拒绝协助法院者,该院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该院还公布了举报电话,鼓励群众提供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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