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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驻法院记者王小星报道: “宜家”是世界著名家居用品的商标,而这个商标却被中国一家公司当作域名注册了 。“宜家”状告这家公司属不正当竞争,要求其注销对该域名的注册。昨天,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首例涉外域 名侵权案,当庭没有作出判决。 1997年11月,国网公司以“宜家”的英文注册商标“IKEA”注册了域名:www.IKEA.com.c n,该公司是我国成立的第二家ISP公司。国网说,“IKEA”是其独创的域名,“I”指“Internet”,“K EA”的中文意思为鹦鹉,国网计划以此域名作为其开设的网上语言留言服务网站标识。 “宜家”则称“IKEA”为其英文驰名商标,国网注册此域名,且直至“宜家”起诉前的两年中,国网一直未使用 此域名,当属有意追求名牌效应。而且“IKEA”被抢注,使网民无法利用该商标在网上进行搜索,这给“IKEA”的网 上宣传造成不利影响。 昨日庭审,“宜家”还特别举证,证明国网公司还以“卡迪亚”、“杜邦”等世界驰名商标成功注册了16个域名, 并正在申请注册“登喜路”、“路易威登”等域名。 对此,国网公司首先答辩说,域名注册属行政行为,不应适用民事审判程序。同时,他们还称,我国尚没有权威机构 认定“宜家”和“IKEA”,以及他们注册的十几个域名如“杜邦”等为驰名商标,因此不属“抢注”,更谈不上不正当竞 争行为,而只是“巧合”。 宜家案是本月北京法院审理的第三桩网络官司。目前,我国法律对网络问题尚无明文规定,因此每一桩判例对规范网 络都是一个借鉴。但法院人士却指出,太多无法可依的案子而只能依法理宣判,非常不利于树立审判的权威性。因此法官认为 ,网络行政管理部门应立即出台相关规章。 相关专题:六作家诉北京在线 相关讨论,请进新浪IT业界论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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