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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11点,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正式对王蒙、张洁、张抗抗、张承志、毕淑敏、刘震云等6位著名作家状告“ 北京在线”网站侵权一案作出宣判,判决被告方--北京世纪互联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对6位作家构成侵权并向原告致歉和进行 相应的经济赔偿。 在法庭审理中,当事人双方的诉讼代理人围绕以下几点进行了辩论: 1,著作权人对其作品在互联网上传播享有何权利? 2,被告行为是否已构成侵权? 3,如果这种行为构成侵权,被告方应承担何种责任? 6月15日,上述六位作家通过他们的代理律师,向北京市海淀 区法院提起诉讼,状告由“世纪互联通讯技术有限 公司”主办的“北京在线”网站,未经许可将他们享有完全著作权的文学作品登载到网上,从而 侵犯了他们的权益。这是我 国首起因网络站点刊登他人作品而引起的著作权纠纷。 六位作家诉讼被侵权的作品分别为:王蒙《坚硬的稀粥》、张洁《漫长的路》、张抗抗《白罂粟》、刘震云《一地鸡 毛》、毕淑敏《预约死亡》、张承志《黑骏马》和《北方的河》。 六位作家分别要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使用原告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并向原告公开道歉,赔偿原告经济和精神损失 ,承担本案诉讼费和调查取证费等合理费用。 相关专题:六作家诉北京在线 相关讨论,请进新浪IT业界论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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