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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采访者:罗炤,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研究员、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专家,在佛教研究上造诣很深/p> 我是气功爱好者,并坚持练习气功多年,但我建议国家明确立法:气功练习者,不能到社会上去创立门派、发展组织 。练习气功的人组织起来,成立“社会团体”,很可能导致社会的动荡! 这不是危言耸听,其一,我是学历史的,中国历史上的许多战乱,都是由大规模民间教派争斗所引起,有些干脆就是 邪教组织发动的。历史的这一经验,值得我们特别注意。其二,李洪志并不真正了解佛教,但他却打着佛教的幌子,在社会上 大规模地宣扬他所创立的“新教”,这是绝对不能允许的。 为什么,因为中共中央早在1982年就制定了关于宗教问题的纲领性文件,明确规定:只能在宗教场所宣传宗教。 就是说,佛教只能在寺庙宣传,基督教只能在教堂宣传,各类宗教不能跑到公共场所去宣传教义,劝人入教、信教。但是,李 洪志却以指导人们“修炼”为名,在社会上大肆宣传他自己“创立”的“宗教”,如果我们不闻不问,那么该怎样向宗教界做 出解释? 解放之后,河北刘贵珍先生整理发扬了气功的练习经验,使气功发扬光大。但我认为,对气功活动必须做出两点限制 :第一,仅限于个人锻炼身体,第二,不能发展成社会团体。据我所知,气功界部分有识之士对此是有一定认识的,可惜,我 国气功的主管部门反而对此缺乏清醒认识,致使气功管理工作出现重大失误。疏于管理的结果是,气功各门、各派急剧扩展壮 大,搞到后来,主管部门根本无法管理控制了! 对气功师的“带功报告”,我曾很有兴趣。但深入研究发现,只要“气功大师”宣扬自己带功,那便都是欺世盗名的 鬼把戏!许多“大气功师”在这个问题上是一丘之貉!80年代末,我每天往返四个小时,到北京一家大医院去听“张大师” 的带功报告,越听越感觉不是味道。因为他要求听众和学员“绝对相信老师,不能有任何怀疑”!他还说:带功报告结束之后 ,还要去科学院做实验,因为中国科学院对他的功力非常重视云云。他到底去不去呢?根本不去。可是听众之中并没有人去查 证。我曾对青红帮做过深入研究,感觉这位“张大师”已经成了“教主”。我还特别警惕有关“藏秘”的宣传。我估计,自称 修炼藏秘的人,几乎全部是假的。因为根据“藏秘”的教义,只要修炼,绝对不能对外宣扬。 1996年,我的一个朋友成了“法轮功”的爱好者,劝我练习。我是研究佛教的,大致翻了翻李洪志的《转法轮》 ,无法接受----因为那本书太浅薄了!但我和朋友之间,没有争论。1998年5月之前,我对“法轮功”的认识仅限于 太浅薄,太荒唐,太可笑,对李洪志注意不多。 我国的气功组织,归国家体育总局“武术管理中心”管。1998年6月初,我去国家体育总局“武术管理中心”参 加“特异现象存在性检验”会议,我是“特异现象存在性检验筹备小组”的成员。会议开始之前,管理中心一位负责同志得意 洋洋地说:北京电视台播出了何祚庥批判“法轮功”的事情,惹了麻烦,现在只好请我帮助灭火!他还说:对于这一问题,即 使有不同意见,也必须遵守不宣传、不争论、不批判的原则,这是中央早就制定的方针。 我从他那里才知道,“法轮功”已经今非昔比了! 我坐在他的对面,但完全不同意他的意见,于是说:这是我们党和政府的奇耻大辱,历史上,还没有一个政权在太平 盛世就对民间势力做这么大的让步!如果我们一味退让,这个组织就可能发展成邪教,可能推翻我们党的领导!我并且建议他 去国务院宗教局和佛教协会打听打听,看看“法轮功”到底是什么组织。我还特别指出:据我所知,耀邦同志在70年代末, 确实对特异功能问题做过批示,但是,中央的“三不政策”,是针对特异功能说的,不是针对大规模气功组织和气功活动的, 把针对那个问题的“三不”,混淆、搬到大规模气功组织上,是个原则错误,这会在社会上造成严重后果。 散会的当天晚上,我又把李洪志的《转法轮》找了出来仔细看了一遍,越看越感觉问题严重,于是就给北京电视台的 台长写了信,我的主要观点是:姑息只能养奸,历朝历代如此!“法轮功”发展到目前这一步,已经出现了邪教苗头。 我虽然是“特异现象存在性检验筹备小组”的成员,但我主张严格按照科学标准去检验。 经过两年的检验,证明所有被检验的“耳朵认字”都是假的! 经过两年的检验,结果是所有的“气功大师”都不敢来检验! 1998年,“武术管理中心”评比气功师,但这一评比问题很多。本来说要评选“气功师”,评选的是个人,但实 际是评选“功法”。什么是功法,就是气功组织!评选的文件、标准,存在很多问题。这是1998年下半年的事情。我提出 不同意见,武术管理中心对我很反感,讨厌我。今天回头看,我提出的基本观点应该是不错的,即:多年的气功活动和发展, 已使气功管理到了临界点,再不加强管理,气功活动势必成为威胁社会稳定的一大隐患。 很可惜,我的这些意见,有关部门的负责人根本不愿采纳。 为了查证中央是否早就做出规定,禁止对带有邪教性质的气功组织进行批评,我还再次找到胡德平同志,以便核对耀 邦同志那时的两次批示。如果你们认为需要,我可以抄给你们(详见如下)。我认为,耀邦同志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两 次讲话,就已经预计到了我们对伪科学一味退让所引发的后果了。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再不能退让了! (本报 记者方进玉采访整理) 资料: 胡耀邦就特异功能问题给中宣部领导的批示: 这类事情(指特异功能)科学工作者(指相信特异功能的某些科学家)要怎么办,可以由他们去办,但不能公开宣传 。宣传这类事情对四化没有一点用处、好处。中国还是一个落后的国家,宣传这类事只能增加人们迷信和思想混乱。这一点请 你们务必把关。 1979年11月8日 胡耀邦给胡乔木、王任重、方毅、邓力群的批示: 乔木、任重、方毅、力群: 这个问题(指特异功能),79年一开始我就怀疑,做过三次批语,提出这不是我们的科研方向,报刊上不要介绍和 宣传。有些话我可能说得绝对了一点,但我的主张是站得住脚的。但后来我管不着了,报纸刊载不少。现在我仍主张守这两条 线(指“不介绍”和“不宣传”)。请宣传部门把关。 1982年4月10日 相关报道:法轮功事件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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