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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电:据了解,2000年研究生招生的政策尚在进一步完善之中,还没有最后出台。但考生最为关注的 问题已基本确定: 一、同等学历考生仍可报考,招生单位不得拒绝大专同等学历者的报考。但是,招生单位可以从自己的实际情况 和培养目标出发,对同等学历报考者提出具体要求。报考的基本要求由招生单位根据自己的培养目标自行确定。 二、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招生从明年起改为“联考”,各招生学校实行联合招生考试,试题不再由单个招 生学校自行命题,而改由法律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命题。 三、2000年研究生不实行缴费上学。 相关专题:考研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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