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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昨日从无锡市物价局获悉:无锡市物价局近日出台了《液化石油气价格管理暂行办法》,从2000年1月 1日起实施。 今年以来,液化石油气价格三起三落,为抑制液化气价格“上蹿下跳”,制止牟取暴利或低价倾销行为,市物价部门 出台了该办法。办法规定,液化气销售价格实行不同的价格管理形式:民用瓶装平价液化气、管道液化气价格实行政府定价, 其价格水平由无锡市物价局负责制定和调整;其他液化气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其中,民用瓶装议价液化气由经营企业自主定 价,非民用液化气价格由供需双方根据市场情况协商制定。民用瓶装议价液化气销售价格一经确定,应尽量保持稳定,不能作 频繁变动,一般应保持一个季度不变。销售价格由合理进价、运杂费用、综合经营差率(含利润)和应纳税金四部分组成。为 避免液化气价格异常波动,必要时由市物价局根据市场情况,制定中准销售价格和浮动幅度,以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 (洪静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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