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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香港十二月一日电:新华社香港分社副社长王凤超今天对本社记者说:为了维护“一国两制”,保持香港和内地的繁荣稳定,我们要防止香港极少数人去内地从事邪教活动,这是违反内地法律的,是绝对不能允许的。
自十月下旬以来,香港少数“法轮功”练习者经常到新华社香港分社门口示威,并在附近昼夜静坐,迄今已持续一个多月。日前,香港的个别“法轮功”信徒还到北京进行活动,被没收回乡证押解出境。就此问题,本社记者今天专访了王凤超。
王凤超在采访中首先指出:大量调查研究的事实充分证明,“法轮功”就是邪教。依法取缔和严惩包括“法轮功”在内的各种邪教组织及其活动,维护社会的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中国政府的责任,也是任何一个负责任的政府都会做的事。这不仅不会影响和妨碍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相反正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和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
王凤超还说,依法严惩邪教活动,并不等于说“法轮功”练习者都是邪教徒。在依法处理“法轮功”邪教组织的工作中,内地各级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严格依法起诉和审理,并将少数组织和利用“法轮功”进行非法活动、蓄意破坏社会稳定的犯罪分子和一般“法轮功”练习者严格区分对待,教育、解脱大多数。这正是依法治国所必须的。
关于香港的“法轮功”问题,王凤超表示,按照“一国两制”的原则,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对“法轮功”如何处理,这是特区的事情。同时,港人也应该知道,到内地去必须遵守内地的法律。“法轮功”作为邪教已被依法取缔。如果有香港“法轮功”信徒或练习者到内地去搞什么声援活动,违反了内地的法律,必然会受到内地法律的处罚。这是大家都不愿意见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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