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国内新闻 > 中新社网站 > 新闻报道 |
北京16日消息:1999年,中国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继续加强立法工作,保证立法质量。截至目前,全国人 大及 其常委会今年已审议通过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17件,涉及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等许多方面。最新的《法制日 报》援 引来自权威部门的评述说,今年中国最高立法机关立法工作有以下四特点: --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亲自挂帅,做细致的调查工作,具体深入地研究问题。委员长和各分管的副委员长亲 自抓立法工作,多次深入基层,针对立法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进行调研,使立法工作指导思想明确、工作思路清晰、问题处理 得力,有力地推动了立法工作的进展,使立法质量和立法效率有了保障。 --紧密配合党中央确定的重点工作,使立法工作服务于国家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为处理国家管理和社 会管理的重大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确立了法律规范。 --法律的修改工作力度逐步加大。通过对原有法律的修改、补充和完善,使之更适应目前的客观情况,更好 地发挥法律在各个领域的规范作用。 --为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加大监督力度、规范监督程序,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快了相关立法的步伐。对审判 、检察工作中重大违法案件实施监督的规定草案和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草案已先后提交常委会审议。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中新社网站 > 新闻报道 |
Copyright(C) 1999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