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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出通知,转发省纠风办等六部门《关于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意见》提出:一、坚决取缔非法开办和变相开办的药品集贸市场;二、清理整顿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三、加大宏观调控 力度,保持医药市场供需的基本平衡;四、切实解决药品价格“虚高”问题,价格以外其它形式的折扣一律禁止;五、卫生医 疗单位必须加强对药品的管理,医疗服务收入和药品收入分开核算,分别管理。 据统计,截至11月15日,全省已清理整顿药品生产、经营企业1144家,取缔无证照或证照不齐的药品生 产企业27家、批发企业69家;降低了近千种药品价格;查处违法违纪案件294件,涉及违纪金额1.39亿元,对29 人进行了党纪政纪处分。(沈连政 徐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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