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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香港十二月十三日电(记者 傅后闽)祖国大陆昨天公布《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细则》,该细则并于本 月五日起正式生效。对此,台湾舆论与工商界表示欢迎,认为将有利于增强台商的信心,吸引更多台商前往对岸投资,促进两 岸经贸的发展。 台湾多家报纸今天都在头版显要位置报道了这一消息。《中国时报》、《经济日报》和《工商时报》并全文刊登了《 实施细则》的内容。《中国时报》报道说,据公布的《实施细则》内容显示,台商在大陆投资无论是投资形式、购买设备和服 务、企业收费项目和标准,或是企业信贷部分都享受国民待遇,在企业投资和税收方面,仍享受优惠待遇。该报的新闻分析文 章说,此举显示,无论两岸关系发生什么变化,大陆鼓励和欢迎台商投资的方针不会改变,任何时候都重视和保护台商在大陆 的经济利益。 舆论称赞《实施细则》比两年前公布的《台湾同胞投资保护实施条例草案》内容更充实、详细,更着重保护台商的合 法权益。《联合报》认为,该《实施细则》研议多年,多次向台商征求意见,几经修改而定案,显见大陆方面对台商在大陆投 资合法权益的重视。 《经济日报》的记者文章指出,新推出的《实施细则》的确在提供台商待遇、人身自由和人身安全等方面,较过去更 完善,这就大大加强了保障台商的权益。 台湾工商界乐见《实施细则》的公布,认为这对数万家已在对岸投资的台商来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利好消息,将扩 大其在对岸的投资。台湾工业总会理事长高清愿说,有了《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细则》的保障,等于是在加入世界贸易组 织(WTO)之前,有了最基本的法令的保障,对于台商来说是个利多。身为台湾统一企业集团董事长的高清愿表示,该集团 在对岸投资多年,今年的盈余有几千万元新台币,估计明年的盈余将比今年更多。台湾“工业总会”常务理事何语认为,《实 施细则》的公布,使台商在心理上、感情上及行动上增强了安全感。 与此同时,多位已在大陆投资的台商负责人也都表示欢迎《实施细则》的公布。北京台资协会理事李铭指出,在即将 迈入二000年之际,该细则的公布使台商在大陆投资在新的世纪更具保障。深圳台湾企业协会会长江衍表示,该《实施细则 》对在大陆投资的台商有好处,多数台商对此都感到高兴。 另外,台湾经济界人士认为,《实施细则》的公布,既符合台商利益,也反映出大陆投资环境进一步改善,有利于台 商在对岸拓展商机,从而带动台湾经济进一步发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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