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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广州市分公司日前传来信息:在震惊全国的烟台 “11-24”特大海难中,随“ 大舜”号一同沉没的有广东某合资企业生产的微波炉和电饭煲各200台及其他配装的货物一批。现已查明,该批货物中的微 波炉和电饭煲起运前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广州市分公司投保了货物运输保险,因此,货主于近日将得到保险公司11-4万元 赔款。 货主一同配装的价值70多万元的服装、皮具等货物,由于没有购买保险,因此得不到保险公司的赔偿金。(朱 桂芳、朱天) 相关报道: “大舜”号悲剧险在妈祖故乡重演 相关报道: 通讯:悲情大舜号引发凄美的爱情故事 相关报道: 救助“大舜”号遇难者的善后工作基本结束 相关报道: 山东盛鲁号遇险人员有功集体和个人受表彰 相关专题:烟台附近海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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